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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残值的收入按规定需要上缴财政,是否缴纳增值税

2020-12-24【工商财税知识】个赞

简介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残值的收入按规定需要上缴财政,是否缴纳增值税

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残值的收入按规定需要上缴财政,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九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包括不动产和有形动产等,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