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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代理记账之技术咨询服务费

2021-01-17【工商财税知识】个赞

简介广州代理记账之技术咨询服务费

广州代理记账之技术咨询服务费
我司是位于广州保税区的一家生产加工企业,如果我司为位于境内的关联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还是开具6%的服务费发票对吗?是要开专票还是普票呀?合同需要备案吗?谢谢
回复如下: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您可以根据上述文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