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工商财税知识工商财税知识

两部门:7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019-06-29【工商财税知识】个赞

简介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9〕9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移民局、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对2019年7月1日前应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补缴时应按原标准征收。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附件: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9年5月24日